其实啊,我跟他说,买货物运输险的时候,一定要非常注意保险期限,有些业务员可能经验不足,或者是怕麻烦,没有把所有重要条款解释给客户听,而客户也觉得自己什么都懂,所以也没有多问没有多看,而一到风险真的出现的时候,双方都互相推卸责任。而一个好的保险业务员,是不会让他的客户在出事的时候产生疑问的,因为在签保单的时候,能赔的不能赔的,该注意的事项客户都完全掌握,并在保险业务员的监督下主动去避免这些风险。
那到底什么是 保险责任期限?简单来说,就是“我的货物在什么时间内出事,保险公司才会负责”。一般情况下,保险人会负责“发货人的仓库”到“收货人的仓库”这个空间内所发生的事故,也就是专业人士说的“仓至仓条款”。但是,如果你运了一批干玉米,到了目的港卸货下来了,但是收货人久久都没有来收获,而在港口呆了老几个月,下雨了受潮怎么办?万一被盗了怎么办?都是由保险公司赔的呀!保险公司也不是慈善机构,这样做的话无疑增加了它的风险,搞到最后亏损,对其他买了保险的人无法交代。保险公司不是傻瓜,所以我们的保单上这个责任起讫又多了一个条件,就是如果你的货物从目的港完全卸离海轮起算满60天,不管你的这批粮食进不进收货人的仓库,保险公司都不管了。当然了,如果没有什么意外,谁都不会无缘无故把货物随便丢在港口几个月不闻不问的。
风险无处不在,与时俱进的精神观念随着改革开放深入人心。如果你的这批干玉米要出口到比利时的内陆城市布鲁塞尔,投保了一切险,假设今年10月3日海轮抵达比利时的安特卫普港口,10月5日全部卸完并存放在码头货棚里。
如果你的客户突然跟你说他要你帮忙他把这批货物分为几部分,分别送到别的地方去,而这些仓库在保单上并没有出现,所以干玉米在10月15日到达中途的某个仓库,在这里地方分散转运,虽然其中有一部分还是运到布鲁塞尔的仓库,但是,很遗憾的是,保险责任到这个中途的仓库就终止了。之后不管你的货物遇到什么事情,保险公司也不会管了。
如果你用尽了各种办法都没有联系上收货人,他们放你们鸽子了,那也没有办法了,保险公司只能保护干玉米到12月4日,如果之后你们还没有联系上收货人,那就找律师吧,让收货人赔偿你们的损失。而实际上你们可以在港口这里就分散货物,卖给各种买家的,如果这样,因为你的风险已经转移到别的买家身上去了,保险单就到这里结束,至于在那些买家手里的货物出现事故应该怎么办,那就看他们打算买保险还是自保了。
如果你今年运气很好,干玉米在12月4日相安无事地进入你客户的仓库,那么你买的这份保险就保护你的干玉米完全卸到仓库为止。 这上面说的都是在正常的运输情况下的处理办法。
如果你真的运气背到不行,干玉米乘坐的船出现了问题,需要临时停靠一个港口,等待换船,这就打断了原先的运输路线,且运输船舶也变了,这种就叫做非正常运输情况。在这种情况下,承运方一般都会给你打电话,问你应该怎么处置这一批货,要就地卖掉还是等待换船呢?如果你选择一边卖一边等待换船,(顺便说下,工艺品可以等待换船 ,但是如果是水果海产品之类的,那肯定就是就地煮了吃的)那么在60天内把货物卖出去,那保单会保护你的货物到你交货的那个时刻。如果在这60天内正好有一艘船刚好顺路,并且愿意帮你们载货过去,那保单还是会继续保护你的货物到收货人的仓库。但是,有的时候意外是很让人烦恼的,你在这60天内不仅等不到可以顺搭的船,而且这些货又卖不出去,那么保险公司在负担你之前的这些损失之后,就不再对你之后所可能发生的风险负责了。
所以,回到前面我的客户的那个朋友公司遇见的问题,聪明的大家应该可以猜出他们可能是不幸的遇到哪些保险问题了吧? 不知道大家怎么看待保险公司的这些做法,反正我是深有感触的,保险公司可以被理解为是理性的恋人,一路上想要呵护你,但是当风险太大的时候或者它认为呵护不起的时候,它就会离开你。当然每个公司都会有自己的一套风险管控,只是保险公司做得会更好而已,如果它不这么理性,那么当真正的特殊风险来临时,它就可真的赔不起了。
呵呵 我这么说,大家觉得容易看得懂吗?大家可以多多给我提意见,或是有什么问题,留言问,货运险李娜欢迎!~~